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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连王振国的“黑”金帝国 十年迎来“3.26”飓风行动

原创大连王振国的“黑”金帝国 十年迎来“3.26”飓风行动

chenyuru 2024-12-29 自然 2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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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王振国已于2019年9月11日被“3.26”专案组带走,并正式批准逮捕,同时被带走的还有大连大世界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世界”)系的相关涉案人员数十人,但王振国亲手缔造的“黑”金商业帝国毫发未损,其数百亿的资产依然控制在王振国的亲信手中,并正在如火如荼地以转移财产方式“洗白”。

法搜网主笔|成京灏

王振国的公开身份是大连大世界总裁,他的大连“黑”金商业帝国成长史,是一部靠打砸、掠夺,且充满现代“商业屠杀”的传奇史。最为典型的是,因4000万的债务纠纷,武装抢夺大连玉璘海洋珍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璘股份公司”)价值过十几亿的财产。

也正是因为玉璘公司原董事长王庆玉的十年举报,在中央打黑办、公安部高度关注和多次督办之下,辽宁省公安厅责成丹东市公安局成立“3.26”专案组(注:2019年3月26日立案),才将王振国涉黑涉恶团伙缉拿归案。

王振国团伙被“3.26”专案组缉拿归案之后,丹东警方并未公开发布相关信息,但王振国此前在大连的“商业屠杀”史,央广台、新京报、法制晚报、中国商报、中国企业报、民主与法制社、法人杂志等媒体都有公开的报道。

暴力“接管”玉璘股份

上世纪80年代,王庆玉就是国内海洋渔业企业领军人物,他白手起家创建了大连玉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玉璘海参”曾是东北地区家喻户晓的著名品牌。玉璘企业集团公司有两个股东,分别是王庆玉和姐姐王云华。2006年,玉璘企业集团公司受普兰店市(大连市管辖)政府推荐改制上市,正式更名为玉璘股份公司。

2007年,应时任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姜周(已判刑)的要求,王庆玉认识了姜周的弟弟姜迅。姜迅与王振国合股经营大连金海扬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扬帆公司”),其中姜迅占40%的股份,王振国占60%的股份。

2017年12月,金海扬帆公司与玉璘股份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和《股权回购协议书》,约定金海扬帆公司投资4000万元购买玉璘股份公司500万的股权,占玉璘股份公司总股权的6.667%,金海扬帆公司承诺不参与玉璘公司的经营管理,也不选派人员作为玉璘公司的董事、监事的人选。若玉璘股份公司不能上市,金海扬帆公司投资的4000万元转为债权,玉璘股份公司按年息12%付给金海扬帆公司。

经过股改,王庆玉在玉璘股份公司占股77.867%,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姐姐王云华占股6.222%,其亲属任花持股7.778%,金海扬帆公司占有6.667%股权,其余1.466%的股份由其他5位自然人股东拥有。

1月8日,王振国以玉璘股份公司无法按期上市为由,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起诉王庆玉,要求王庆玉回购其股份,归还4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

大连中院当天立案,并依照王振国的诉讼请求,对玉璘股份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大连塞里岛海洋牧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里岛公司”)的海域使用权、海底存货资源、库存产品及车船等全部查封,包括王庆玉个人房产、股权等全部资产多达十几亿。

玉璘股份公司是普兰店市的纳税大户,为了挽救该公司,普兰店市委以红头文件形式致函大连中院:“建议解封玉璘股份公司,让金海扬帆公司撤出,另派驻由企业、债权人及皮口政府组成的监管小组,管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p>

大连中院没有理会普兰店市委的建议,于2009年7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将金海扬帆公司持有的玉璘股份公司股权确认为债权,要求王庆玉给付金海扬帆公司4000万元及违约金,玉璘股份公司与塞里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大连中院的判决,金海扬帆公司所持有玉璘股份公司4000万元的股权,已经通过诉讼转变成了债权,王振国和金海扬帆公司就不应再是玉璘股份公司的股东。

王云华代表玉璘股份公司在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提起上诉的同时,也在与其他大集团公司谈合作。

2009年9月6日晚,王振国以债权人的身份,组织了100余名统一着装蓝色军服的黑社会成员暴力抢占了玉璘股份公司总部,7日直接宣布正式“接管”玉璘公司,并“开除”公司原总经理、财务总监。据目击员工回忆,车上放着成捆的砍刀、棍棒、镐把,厂区内职工被吓得大气都不敢出。9月8日,王振国租用一艘登陆艇,组织数十名着统一蓝色军服的黑社会成员,身带砍刀、镐把等凶器将塞里岛员工打跑,暴力抢占了塞里岛公司。

据中国商报等媒体的报道,王振国暴力抢占玉璘公司和塞里岛公司之后,为了降服塞里岛的老百姓而达到立威的效果,于9月14日晚来了一次“大扫荡”,打砸抢劫多个店铺并打伤无辜百姓20余人。

十多亿资产被侵吞

在全面占领玉璘股份公司、塞里岛公司之后,王振国用抢来的玉璘股份公司印章,向辽宁高院撤回了王云华之前代表玉璘股份公司、塞里岛公司的上诉,大连中院的判决即为生效判决。这份生效判决只能证明王振国和他的金海扬帆公司与玉璘股份公司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为了使抢来的企业“合法化”,王振国买通三位独立董事,于9月30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并非法罢免了王庆玉的董事长职务,任命自己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之后又利用抢来的公章、证照等任命自己担任玉璘股份公司和塞里岛公司等5家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王振国“接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时候,玉璘股份公司的总资产已经超过十几亿元,但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王振国借助大连工商、公安、法院、评估机构、仲裁等相关的公权力,已经将玉璘股份公司蚕食成空壳。

2009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大连新玉麟海洋珍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玉麟公司”)成立,唯一的法人股东为金海扬帆公司,执行董事和监事分别为王振国和他的妻子范东青。在新玉麟公司与玉璘股份公司名称高度相似、注册地址相同、经营范围几乎一致的情况下,大连市工商局居然批准核名并注册成功。

王振国利用抢来的“玉璘股份公司董事长”的身份,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在大连工商、公安、法院、评估机构等公权力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将玉璘股份公司的财产源源不断地转入新玉麟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名下。

也就是在王振国当上“玉璘股份公司董事长”之后,其岳父范广臣才正式浮出水面。范广臣系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为了给掠夺玉璘股份公司的财产多一个“名目”,王振国以玉璘股份公司的名义与金广集团公司签订一份7296万元的虚假施工合同,并通过大连市仲裁委仲裁确认。2010年,王振国和他的岳父范广臣故伎重演,又形成了一份4800余万元的虚假合同,同样得到大连仲裁委确认。两份虚假合同金额共计达1.2亿元。

王庆玉被王振国陷害、诬告入冤狱2年,王庆玉出冤狱后,不断向中央相关部门控告,大连警方于2018年1月5日将王振国予以立案调查,但王振国利用其保护伞于2019年3月强行要求大连市警方予以撤案。

面对被王振国抢走的玉璘股份公司,王庆玉只得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而王振国把玉璘股份公司资产侵吞转移后,又串通法院并勾结联合担保公司和大连中院个别法官,以联合担保公司的名义申请玉璘股份公司破产。如果玉璘股份公司破产将导致王振国的违法犯罪证据灭失,同时也帮助大连中院逃避12.7亿元的国家赔偿及法律责任。(因为大连市中院在执行玉璘股份公司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王庆玉代表玉璘股份公司向大连市中院申请12.7亿元的国家赔偿。)

在玉璘股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大股东王庆玉向大连中院和资产管理人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证实玉璘股份公司不符合破产条件和王振国以非法“转移”方式侵吞公司财产的事实,但没有得到大连中院的任何答复,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维护玉璘股份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缔造“黑”金商业帝国

王振国暴力“接管”玉璘股份公司,将公司绝大部分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然后通过大连中院个别法官助力,再将玉璘股份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以此“三步曲”将最大股东王庆玉的资产吞噬。

王振国及其团伙已经归案,其暗藏在大连中院、推进玉璘股份公司破产的法官绝对不能成为“漏网之鱼”。在“扫黑”“打伞”多措并举的专项斗争下,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掌握了王振国背后“保护伞”的问题。

值得强调的是,王振国“三步曲”掠夺玉璘股份公司,不是一起孤立事件,正如前文所述:王振国的大连“黑”金商业帝国成长史,是一部打砸、掠夺且充满现代“商业屠杀”的传奇史。

陈祥麒系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的租户,因租金问题与王振国发生矛盾,16年前的2002年3月8日下午,王振国指使其保镖和四名保安,用铁棍、钢管将其打成重伤,头骨和身体多处骨折,左眼近乎失明。陈祥麒住院期间,王振国又指使手下将其货场的家具全部扣押。

由于警方“保护伞”的作用下,打人者始终逍遥法外。出院之后,陈祥麒就开始上访,在时任大连市委主要领导的督办之下,沙河口区公安分局才在半年之后的2002年9月16日传唤了打人凶手,但一直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在王振国和“保护伞”的运作之下,被打成左眼近乎失明,严重重伤的陈祥麒,却被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鉴定为轻微伤,之后沙河口区法院“秘密审理”了这起恶性人身伤害案,但作为受害人的陈祥麒并未接到通知出庭。沙河口区法院2003年6月18日的刑事判决载明,只有两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王振国和范广臣的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开发河口区双盛街55号地段时,曾动用百余名黑社会成员组成的棒子队,并雇佣警察对该地段的大连银河制冷设备厂、大连红宝石休闲广场等八家企业(以下简称“八家企业”)进行了强拆,并打伤多人。

八家企业业主介绍,2008年5月17日晚23点40分,王振国组织的黑社会成员全副服装,对八家企业进行了强制拆迁,并打伤13人。

大连银河制冷设备厂厂长高玉媚的姐姐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因与棒子队的人争执了几句,即被强行抬到面包车上,三根肋骨被打成骨折、左肾出血。

据八家企业的业主统计,当晚被棒子队抢走了50多台电视机和音像设备、30多台空调、3台摄像机、6台电脑,共计损失100余万元。

八家企业业主出示的资料显示,距官方公告开始动迁的时间尚有三天,且在八家企业的安置和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王振国就组织棒子队趁深夜进行了野蛮拆迁。野蛮拆迁已经过去十年,但这八家企业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段的一家韵茗茶室也是强拆的对象,茶馆老板安装的监控记录下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片段。王振国派打手跟踪韵茗茶室的看守人员,将看守人员殴打至多处骨折,并用尖刀将看守人员腿部捅伤。王振国以暴力手段制服看守人员之后,对韵茗茶室进行了强拆。

在强拆八家企业和韵茗茶室之后,建成了一栋33层的塔楼第九频道楼盘,成为大连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大连美达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刁学斌介绍,在2003年,为了盘活海天下房地产项目,他便与范广臣所控制的大连金广建设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中70%的股权转让给了金广集团。

范广臣却私自以1.5万元每平米的价格将海天下房地产项目卖另外一家企业,完全不顾及刁学斌持有30%的股份。2011年1月11日晚,范广臣指使其女婿王振国故伎重演,采取掠夺玉璘公司的老办法,组织100多名黑社会成员,将刁学斌和他的销售人员打出了海天下房地产项目部,强行“接管”了该项目大楼。

本可在海天下房地产项目分得利润3个多亿,却落得个欠债一个多亿的结果,对于范广臣和王振国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刁学斌一直告状无门。

王振国团伙归案之后,“3.26”专案组曾在大连长海县小范围张贴公告,公开征集这个涉黑团伙的犯罪线索,并公开了办案警官的受案电话。那么,王振国的“黑”金商业帝国,究竟欠下了怎样的“血债”,丹东警方尚未公布相关案情。

涉黑案件的“升级版”

王振国能通过“商业屠杀”的模式,在大连缔造传奇色彩的“黑”金商业帝国,这与他铜墙铁壁般的“保护伞”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众多媒体多年的公开报道,这些“保护伞”也相继浮出水面。

王振国的“保护伞”大多盘根于大连公检法系统中一个叫“金州帮”的网络?!?#37329;州帮”里有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王振国的岳父,原金广集团公司董事长,现金广集团公司最大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广臣。

原创大连王振国的“黑”金帝国 十年迎来“3.26”飓风行动

金州区,大连市辖区,位于辽东半岛南部,大连市中部。1987年4月,金县撤县改区,更名为大连市金州区。

30年前的范广臣只是金县第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金县一建”)下面的一个承包商。在时任金县县委书记薄某来的关照之下,金县一建通过改制成了范广臣的私人企业。随着薄某来的升迁到大连任职之后,范广臣在大连市拿到大量的政府建设项目,金县一建也华丽转身为金广集团公司。

薄某来在大连市各级党、政、公、检、法等部门培养了一大帮心腹,坊间称之为“金州帮”,“金州帮”成员是范广臣得天独厚的资源,自然发展成王振国强有力的“保护伞”。

由于王振国、范广臣在大连乃至辽宁地区有坚不可摧的“保护伞”,所以大连“司法”对于王振国的打砸、掠夺企业的行径,一直处于“睡眠”状态。

在“保护伞”体系中,表现尤为突出的是大连中院和沙河口法院的个别法官。

仅因为4000万元的债务纠纷,大连中院就可以按照王振国的诉讼请求,查封玉璘公司价值十几亿元的资产,而且金海扬帆公司主张将股权变为债权的同时,依然能拥有玉璘公司的股权。

当王振国暴力掠夺玉璘公司,并将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之后,大连中院又迫不及待地配合王振国,让玉璘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如此看来,大连中院就是王振国手中的一颗棋子。

在王庆玉的十年维权生涯中,许多媒体都对王振国掠夺玉璘公司事件进行了报道,但沙河口区法院均以维护“王振国名誉权”的名义,无一例外地判决报道的媒体败诉,要求赔偿王振国精神抚慰金并公开赔礼道歉,某家媒体的赔偿精神抚慰金金额甚至高达20万元。

即便王振国团伙于2019年9月11日已经被“3.26”专案组抓获归案,但沙河口法院依然对“败诉”的某媒体机构账号查封。当精神抚慰金被强制执行之后,该媒体表明“王振国团伙已因涉黑归案,此前的报道完全客观真实,该名誉权案已经提起再审,作为媒体机构不愿意为一个涉黑人员赔礼道歉”,沙河口法院执行局居然还对该媒体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做出“限高”措施达三个月之久。沙河口法院再次划走该媒体机构一万元,作为法院代为履行“赔礼道歉金”后才解除了“限高”。

在大连中院审理一起名誉权案件的时候,有三家企业当庭向法庭报案,控告王振国的涉黑行为,并当庭递交了相关证据。按理说,法庭应当将三家企业的控告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涉诉媒体的代理人也表示:“如果不将王振国的涉黑材料移交警方,本庭审判人员就涉嫌徇私枉法”,并要求书记员将此话记录在案。

法官并没有理会三家企业的报案材料,也没有在乎涉诉媒体代理人的意见,直接宣布维持沙河口法院“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判决。

有了沙河口法院“媒体永远败诉”的判决,媒体的监督在王振国眼里就是“鸡蛋碰石头”。为了“反监督”,王振国还实际控制着大连本地的多家网络媒体,一是用来对监督的媒体进行攻击;二是给王振国本人洗地。为了应对媒体,王振国还组织了专业、固定的律师团队,其主要目的是起诉、发《律师函》删稿、与沙河口法院“沟通”和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强调的是,王庆玉一直举报的是“王振国、范广臣”涉黑,但范广臣没有被纳入“3.26”专案组的侦查范围。根据《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报道,王振国归案半年后的2020年2月12日,范广臣所控制的金广集团以抗“疫”的名义,向辽宁省慈善总会捐赠2000万元。

范广臣的这种善举,很让人联想到“中国最佳公益慈善企业家刘汉”,他在发家之后曾经捐出2亿元做慈善。

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打财断血”是硬性指标,“3.26”专案组暂没有查封和冻结王振国的涉案资产,因此范广臣一边做着“慈善”,一边操作王振国的残余势力,将其旗下的财产转移,“洗白”并“合法化”。

王振国涉黑犯罪团伙凸显出的新特征,是传统黑恶势力没有出现过的,要彻底根治这种“升级版”的黑恶势力,除非“3.26”飓风刮得更猛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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