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卢培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揭市国土资党组〔2014〕10 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卢培祥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郑初生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吴奕雄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夏良涛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郑利树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吴昱同志任揭东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党组成员;
蔡锡彬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江丽璇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赖基伟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詹汉标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免去林锦川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吴厚庆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少添同志的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职务;
黄松彬同志任惠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惠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职务;
陈锡鹏同志任惠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方福建同志任惠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队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方汝芬同志任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大南海分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惠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卢泽平同志任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大南海分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党组成员;
免去杨春新同志的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林诗韵同志的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4年3月20日
二
抄送:中共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委、揭东区委组织部、普宁市委组织部、惠来县委组织部,市局党组成员。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 201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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